TU牙科(以下簡稱「本院」)高度重視個人資料保護,並將盡最大努力確保使用者於使用本院服務過程中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獲得妥善保護。
《個人資料保護法》對個人資料之處理提出一般性規範,本院將依相關法令規定,對所蒐集、保存及處理之個人資料進行合法、適當之管理,以保障公共事務之適當執行及資料主體之權益。
此外,本院依相關法令規定,尊重資料主體對其個人資料所享有之查閱、更正、刪除、停止處理等權利。
如資料主體認為其權益受侵害,得依《行政救濟法》等相關規定提出行政救濟申請,亦可向個人資料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本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醫療法》等相關法令,為保障資料主體之個人資料及其權益,特訂定並公開如下個人資料處理政策。
第1條 個人資料處理目的
本院基於以下目的處理個人資料:1. 提供診療服務
預約、諮詢及診療紀錄管理保險申報及費用收取申訴與諮詢處理2. 客戶管理診療歷程管理回診提醒3. (經選擇性同意時)行銷及廣告活動通知治療資訊提供個人化諮詢建議滿意度調查線上定向廣告(再行銷)營運4. (經選擇性同意時)術前術後照片廣告使用刊登於國內外廣告平台官網展示5. 提供外籍患者診療支援提供翻譯服務串接海外保險及代理機構處理海外支付※ 行銷訊息接收為選擇性項目,即使不同意亦不影響診療服務之使用。
第2條 處理之個人資料項目
① 必填項目
姓名出生日期護照號碼或外國人登錄證號碼(僅限外籍患者)聯絡方式地址診療紀錄支付資訊※ 身分證字號僅依《醫療法》用於保險申報之目的。
② 選填項目電子郵件是否同意接收行銷資訊SNS帳號資訊(用於諮詢連結)術前術後照片(口腔及臉部照片)③ 自動蒐集項目IP 位址Cookies連線紀錄瀏覽紀錄瀏覽頁面停留時間點擊紀錄裝置資訊
第3條 個人資料之保存及使用期限
1. 診療紀錄:10年(依《醫療法》)
2. 消費者申訴紀錄:3年
3. 契約及支付紀錄:5年
4. 行銷同意資訊:保存至撤回同意為止(撤回後將立即刪除;如法律另有保存義務,將於法定期間內另行保存)
5. 術前術後照片:保存至撤回同意為止(如已刊登於廣告平台,可能因平台政策無法即時刪除,本院將採取申請刪除等可行措施)
第4條 提供予第三方
本院原則上不向外部提供個人資料,但於下列情形除外:第5條 個人資料處理委託
本院為提供更優質之服務及提升客戶便利性,並為確保業務順利進行,將個人資料處理相關業務委託外部專業機構辦理,內容如下:第6條 個人資料跨境傳輸事項
※ 跨境傳輸將於取得資料主體個別同意後進行。第7條 線上行為資訊蒐集及客製化廣告
本院為提供客製化廣告服務,於取得資料主體選擇性同意後,蒐集下列資訊:
① 蒐集工具
Meta PixelGoogle Analytics카카오 SDKTikTok Pixel② 蒐集項目
訪問頁面停留時間點擊紀錄裝置資訊③ 利用目的
廣告成效評估再行銷廣告廣告活動優化④ Cookie拒絕方式
使用者可透過瀏覽器設定拒絕Cookie之儲存。(例如:Chrome → 設定 → 隱私與安全性 → Cookie及其他網站資料)惟拒絕Cookie時,部分服務功能可能受到限制。
第8條 CRM營運及資料分析
本院為進行客戶管理及提升服務品質,營運CRM系統。① 利用目的
回診提醒客戶分群分析廣告活動營運統計分析② 去識別化資料處理
為進行統計分析及服務優化,得將個人資料進行去識別化處理後加以利用。惟僅限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8條之2所允許之範圍內使用。③ 基於客戶資料之客製化廣告
本院得將CRM系統中持有之客戶資料上傳至廣告平台(如Meta、Google等)以進行客製化廣告投放,並將另行取得資料主體之同意。
第8條之2 術前術後照片之使用
① 本院得將術前術後照片用於醫療廣告及宣傳,並將取得個別書面同意。
② 使用條件
確認為同一人標示拍攝時間於相同條件下拍攝註明可能之副作用遵循《醫療法》③ 資料主體得隨時撤回同意。
④ 於撤回同意或達成使用目的後,立即刪除。
第9條 資料主體之權利及行使方式
查閱申請更正申請刪除申請停止處理申請撤回同意行使方式
到院申請電話申請電子郵件申請書面申請
第10條 安全維護措施
分級管理存取權限資料加密連線紀錄保存建立內部管理制度建置資安防護系統
第11條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CPO)
姓名:[ ]職務:[ ]聯絡方式:[ ]E-mail:[ ]
第12條 影像資訊處理設備管理
設置目的:設施安全及糾紛預防
保存期限:14日保存地點:伺服器機房設置位置:大廳及候診區 第13條 影像資料閱覽請求
資訊主體可隨時申請閱覽或刪除相關影像資料。
第14條 影像資料安全保障
個人影像資料將透過加密及存取權限控管等方式進行保護。
第15條 修訂及施行日
本政策自2026年2月23日起施行。